为妥善解决市商贸局下辖徐州市蔬菜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蔬菜公司)拆迁安置的历史遗留问题,对安置不足的405平方米房屋及124万滞纳金,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,徐发改投资(2006)136号文批准。
无能力退赔安置房,原兴源开发公司拆迁安置蔬菜公司兴隆街小区内营业、仓储用房1187平方米,经市政府、建设局、规划 局、房管局、商贸局、云龙区人民政府多次协调解决, 不再追讨,蔬菜公司主动放弃, 建筑面积230.5平方米, 该项目规划设计已经我局审查,该拆迁退赔安置房由蔬 菜公司自行建设,1187平方米毫无着落,建筑面积 462.8平方米,拟同意蔬菜公司按图示位置、尺寸新建两层商业用房,符合规划设计要求,地下室建筑面积231.4平方米,作为应赔偿部分安置房, 解决职工生活问题,现因该开发 公司已倒闭多年,现予以公示,总高度6.5米(室外地坪起),。
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:2008年6月27日一2008年7月5日 。
总高度6.3米(室内标高与北侧住宅室内标高相同);新建两层仓储用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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